事项名称:存档人员档案转出 设定依据:《石家庄市职业介绍机构托管工人档案实施办法》、《河北省劳动厅关于职介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通知》 申请条件:存档人员 办理材料:接收单位商调函,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办理步骤: 1、存档人员本人凭接收单位商调函,存档手册,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来我处办理转移手续 2、我处审核无误后,将档案转出并签封,同时在调动表“原单位意见”处盖章,本人签字后一并交给本人 3、本人转档后,凭接收单位回执单及盖章的调动表开具工资、行政介绍信 受理部门:石家庄市劳动力市场办公室(劳动人事事务代理) 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6、7、8月为14:00-18:00)-17:00,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1)8963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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