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公益性岗位人员养老保险
设定依据: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签订《公益岗位档案管理协议》后
办理材料:办理好中断手续的《养老手册》,《公益岗位档案管理协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步骤:
1、本人持《公益岗位档案管理协议》复印件,持在原单位办理好中断手续的养老手册到我处进行接续。
2、没有养老保险的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公益岗位协议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办理新参手续。
3、公益岗位人员在职,省外或机关事业有养老保险的,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原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于我处,并由我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
4、公益岗位人员辞退,养老保险有转到省外或机关事业的,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并由我处填写《参保缴费凭证申领及信息核对表》后,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转出手续。
5、死亡职工家属需携带:死亡证明复印件、火化证明复印件、死者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邮政银行存折复印件、申领证明,将所需材料交予我处,由我处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结算。
6、市社保局规定每月11—25日到社保局申报打印养老保险结算单,并办理转入转出业务。
7、我处接到本人转来的手续于次月办理接续手续。
受理部门:石家庄市劳动力市场办公室(公益岗位)
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6、7、8月为14:00-18:00)-17:00,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1)8963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