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保险 设定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申请条件:在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 办理材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单位证明,事故认定书等 办理步骤: 1、本人签订协议后,于次月1日按上月签订协议和辞退人员出工伤增减表,在工伤系统上做增减人员。 2、按市工伤处规定携带增减人员名单和相关人员的协议、身份证复印件、辞退表等材料到工伤处申报工伤,网上进行缴费。 3、申请工伤,工作时间发生事故伤害24小时需报告到我处,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工伤申报材料交到我处。 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通知受害本人或家属及时到我处签回执并准备报销医疗待遇材料。如需评残,职工本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5日之内准备材料来我处办理评残手续。伤残鉴定书下来后通知受害本人或家属到我单位签回执并准备报销伤残待遇和医疗待遇材料。 5、钱到帐经审批后,通知本人或家属先到我处领取工伤待遇报销通知单,加盖公章后持本人或家属身份证到我局财务处领取报销金额。领取长期工伤待遇的人员累计3个月领取一次。 受理部门:石家庄市劳动力市场办公室(公益岗位) 办理地点: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6、7、8月为14:00-18:00)-17:00,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1)8963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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