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并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将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向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并将入驻情况及时反馈市人社局备案;
2、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配备具有一定资质的管理人员;
3、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政策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扶持创业政策;
4、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巡查或专项检查,做好补贴资金的初审工作;
5、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6、受理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体的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
7、办理入孵创业实体的出园、退园手续;
8、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年中和年度综合考核评估;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