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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3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障卡与就业创业证卡证合一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78号)确定,2017年7月起,全省同步启动社会保障卡替代《就业创业证》(原名称《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卡证合一,除规定情形外不再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作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接受就业服务和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主要身份凭证、享受政策载体和资金落实渠道。
      《就业创业证》相关业务办理仍由人社部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
      劳动者可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he.12333.gov.cn)服务大厅的就业创业栏目查询办理登记情况。
      请劳动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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