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政策筑基,规划引航。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到《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农民工公共服务工作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受惠面日益扩大。 5年来,担当实干,攻坚克难。如今,公共就业服务已覆盖农民工群体,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逐步得到维护,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保持较高水平、参加高考人数逐年增加,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基本覆盖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地级以上城市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也在稳步推进。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取得积极进展。 一项项公共服务工作及时开展,让农民工在城里也有了“家”的感觉,收获稳稳当当的幸福。 城乡统筹助安居乐业 “劳有所得,劳有所值,劳有所保,劳有所尊”是广大农民工的期盼。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障碍。 每年春节后,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单位共同组织“春风行动”,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就业招聘、劳务协作对接等服务,在求职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桥梁。为帮助农民工快速成长为合格的现代产业工人,人社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教育部岗位证书培训、科技部“星火计划”、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农业部“阳光工程”、扶贫办“雨露计划”、全国总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团中央青年农民工培训、全国妇联女性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效促进农民工技能提升,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求学圆梦行动”则为农民工打开课堂大门,进一步打通其上升通道。此外,各地还及时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优惠使用生产经营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真金白银惠政,将返乡创业农民工“扶上马、再送一程”。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优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做好农民工跨统筹地区、跨险种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推进农民工依法全面持续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促进农民工群体从流动性偏高走向稳定,不仅要使其“乐业”,更要使其“安居”。随着国家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住房保障范围也正由城镇户籍家庭逐步扩展到含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常住人口。全国大部分城市已经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四川、重庆、湖北、广东等地要求拿出一定比例公租房向农民工定向配租。 融入服务促全面发展 2017年9月1日是“开学日”,嘉和苑小学传出朗朗读书声。 2015年5月,安徽省将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就近划片入学,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实现了“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比例保持在80%以上。农民工随迁子女升学渠道基本畅通。2017年,有15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跨省转学问题也借由学籍信息全国联网得以有效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部门发挥职能,各地区精准施策,将工作成效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子女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一一对标,力促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从“落叶归根”到“落地生根”,深度融入城市发展进程: 卫生计生委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指导各地贯彻《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向有需求的常住农民工免费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孕产妇保健等服务。2016年,吉林省在21个县(市、区)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并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开设“流动人口”就医窗口;山东省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流动人口免费享受计生技术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 文化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此为指针,各地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满足农民工基本文化需求。广东省实施农民工文化消费补贴政策,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举办多种公益活动,让农民工享受“文化大餐”。2017年3月,深圳印发《深圳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纲要(2017-2020年)》,通过开设“云课堂”、发放《深圳家书》《深圳市民生活指南》《市民礼仪知识简明读本》等“文化福袋”,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市民”上好“入市第一课”。 权益维护助梦想实现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已在陕西省西安工作近5年的山东籍农民工李蓓发现,生活细节的改变正悄然发生:“现在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办理出入境手续也不用返回原籍,真是方便多了。” 居住证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农民工充分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载体。自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地以居住证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据公安部统计,2016年全国共发放居住证2890余万张,其中上海市共发放居住证40.6万张,广州市发放81万张,深圳市发放171.5万张。北京市自2016年10月8日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至2016年底共办理居住证近169万张。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内生激励机制。农民工公共服务工作朝着既定目标更近了一步。 不断优化的公共服务正让农民工感受到一座城市的“温度”。以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北京市为例,据2017年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数据,1000位受访外来农民工中,对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为88.2%;对政府“提供就业机会”满意度达94.2%,“改善就业环境”“改善居住环境”及“保障外来农民工权益”满意度均超过90%;对政府在解决“外来农民工子女教育”和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也在8成左右。(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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