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失业保险发放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首发式在濮阳市举行,10名职工代表当场领到职业技能补贴。这标志着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在河南省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就业质量,提升就业技能,更好地稳定就业岗位,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中,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 政策实施后,预计河南省每年将有20万名以上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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