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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招聘信息管理势在必行——访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丽宾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获取招聘信息途径多样但存在风险
  记者: 当前, 劳动者获取招聘信息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张丽宾: 现在大家获取招聘信息的途径非常多。 网络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人获取招聘信息的重要途径。 目前很多专业招聘机构都设有网站。 很多用人单位也会专门设置招聘网页,用以发布信息。
  很多公共或者私营的实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是广大劳动者获得信息的途径之一。 这些公共服务机构经常会组织招聘活动, 给劳动者提供各种各样的招聘服务。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来说, 各地人社部门也都设置了专门的基层服务平台。这些基层服务平台经常会主动为这类人群提供岗位信息。
  高校毕业生除了通过互联网外,还会通过一些校园招聘会、 双选会等招聘活动来获取信息。 学校也有专门为学生提供招聘服务的部门。
  求职者还可通过亲戚朋友、 同乡等互相告知招聘信息等传统信息沟通形式来获取信息。
  总之, 劳动者获得招聘信息的途径还是具有多样性的。
  记者: 求职者在获取招聘信息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张丽宾: 我认为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招聘信息不实。 部分用人单位在发布岗位信息的时候, 在报酬、 福利待遇等方面出现信息不实。第二种是招聘岗位不合法, 比方说有一些黑砖窑、 黑煤窑, 以及前不久出现的一些传销组织在网上发布岗位信息, 这些招聘岗位本身都是不合法的,求职者一旦上当, 可能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第三种是虚假招聘信息, 也就是招聘岗位事实上不存在,部分违法分子通过欺诈手段来谋取相关利益。
  管理招聘信息既要 “放” 还要 “管”
  记者:人社部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强调加强招聘信息管理, 这有何意义?
  张丽宾: 获取招聘信息是劳动者通过求职实现就业的第一道关。 如果招聘信息不准确, 就会延长求职者找工作的过程, 导致求职者不能及时就业。而虚假的招聘信息或者恶意欺诈行为,会让求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李文星事件就是如此。 此外, 加强招聘信息管理是政府自身职责所在。 当前一直在强调放管服改革, 规范招聘行为需要放管结合。
  记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提供招聘服务的主体,应该如何强化责任,加强监管?
  张丽宾: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要通过建立诚信体系,鼓励招聘服务行业加强自律。同时,要建立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招聘信息服务情况向社会定期公示,做到信息公开。
  目前提供招聘信息的主体主要是那些在工商以及人社部门得到许可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门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单位。 对于这些机构,要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审查责任。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互联网招聘平台要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 加强对招聘单位的资质认证和信息发布人员的实名认证, 跟踪了解用人单位招聘进度和劳动者求职应聘情况, 做到信息可追溯。
  另外, 在信息进入市场以后, 要有一个跟踪检查和反馈的机制。 而且,还要对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的信息做好保护, 强调信息安全的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力度。 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 依法查处。 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情节严重的, 可以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 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甄别招聘信息政府引导+个人防范
  记者: 应该如何加强对求职者的教育引导?
  张丽宾: 政府首先要做好权威信息发布, 让求职者有合法的渠道来获取信息。 比如涉外的劳务, 外交部的网站上就会有关于合法涉外劳务机构的信息发布。
  此外,还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就业政策解读, 帮助求职者增强法律意识,让他们知晓权益维护方式和渠道。加强对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了解正确的求职就业方法和途径。政府部门应该多渠道发布招聘欺诈典型案例和有关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帮助劳动者增强防范识别能力和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记者: 求职者应该如何甄别招聘信息,您有何建议?
  张丽宾: 求职者首先要清楚自己的目的是通过获取招聘信息来找到一份工作。招聘方让提前交钱或者交证件,这肯定是不正常的。对这种有明显欺诈倾向的要求要拒绝。此外,面对一些诱惑条件一定要有定力,对于一些偏离实际的许诺要提高警惕,考虑一下其背后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当面对自己不能确定或者可能虚假的信息时,要善于寻求帮助。求职者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等方式, 主动去核实发布机构的合法性,来进行辨识。(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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